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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金山律师为重大电信诈骗案主犯二审辩护——成功撤销原判、发回重审!

2022-06-17 10:56:43

刘某等电信诈骗案系重大刑事案件,被害人涉及全国各地,一审法院以刘某等三名股东系主犯、均构成诈骗罪,判处刘某等三名股东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、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一审宣判后,三名主犯的家属通过他人得知,上海浦东的孙金山律师专打刑事案件,尤其擅长电信诈骗案的辩护,遂一致请求孙律师能为三名主犯二审辩护。经详细面谈案情,孙律师发现一审定性有失偏颇、且犯罪数额认定错误,经双方协商,最终孙律师决定接下此案,由同所杨律师协助一起为股东刘某二审辩护。此时,上诉期还剩8天,孙律师加班加点,用7天时间将上诉状起草完毕、帮刘某成功提起上诉。二审共开庭两次,孙律师认为,一审“事实认定错误、法律适用错误、部分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,二审应依法撤销原判,查清事实后、以单位犯合同诈骗罪、按照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改判上诉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,最终二审法院以“认定事实不清”,撤销原判、发回重审。以下是二审裁定书:

孙金山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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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3703201610692507

所在律所:北京盈科(淄博)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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