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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金山律师又一无罪释放成功案例——受贿、行贿两个罪名均不成立!

2022-06-17 10:56:43

许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系发生在上海市静安区的经济犯罪案件。许某某家属找到上海专办刑事案件的律师孙金山时,许某某已被刑拘20天,此前家属已聘请一位律师为许某某申请取保候审,但被拒。后来通过朋友推荐,了解到孙金山律师只办理刑事案件,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尤其突出,遂请求孙律师为许某某辩护。详细了解案情后,孙律师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受贿、行贿两个罪名均不成立!经过多次到静安看守所会见许某某,孙律师断定该案许某某不构成犯罪,遂起草详尽的“不予批捕申请书”,第一时间递交静安区检察院批捕部门。后经过多次电话与批捕部门检察官沟通案情,办案检察官决定当面听取孙律师的辩护意见。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当面约谈,静安区检察院决定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不予批捕许某某。许某某在被刑拘的第37天,无罪释放,走出静安区看守所,与家人团聚!以下为释放证明及家属的感谢信:

孙金山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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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3703201610692507

所在律所:北京盈科(淄博)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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